学法规 抓质量 强管理 有力保障本市动物病原微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质量和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相关实验室规范建设、科学管理、规范运作和安全运行为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于4月8日至9日在全市举办了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质量与生物安全管理培训班。
本次培训结合了质量控制工作和实际生物安全管理的需要。内容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本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要求、核酸扩增实验室布局设计、重点控制点、两位专家刘伟中国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李静应邀作专题介绍。
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畜牧兽医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沉越、市动物疫病控制中心主任沉福林出席开幕式。鉴于生物安全法将于4月15日实施,沉岳要求实验室加强对生物安全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认真宣传贯彻。他进一步明确了本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工作原则,要求各实验室加强软硬件条件建设,狠抓检测质量和生物安全。最后,他强调,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定期开展生物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属地管理和实验室主体责任,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全市城市兽医行政管理监督执法部门、疫情防控系统兽医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第三方检测机构等34家企事业单位共122人参加在训练中。
市农牧兽医管理处副处长沉越乡委、市防疫中心动物主任沉福林出席开幕式
中国疾控中心李静在培训班交流PCR实验室布局和生物安全知识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刘伟在培训班宣传贯彻《生物安全法》
[来源: 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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