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及地方法制论文_《生物安全法》实施背景
文章目录
1 《生物安全法》的实施对生物技术安全发展的意义
2 合成生物学的定义和发展现状
3 合成生物学面临的风险
3.1 生态安全问题
3.2 生物防御问题
3.3 生物伦理问题
4 合成生物学的监管现状
4.1 国外对合成生物学的监管
4.2 我国对合成生物学的监管
4.3 《生物安全法》的出台为我国合成生物学的管理制定了框架
5 加强我国合成生物学监管的建议
5.1 在法律层面推进和落实合成生物学风险的预防及管控
5.2 在技术层面加强和促进合成生物学风险的预防及管控
6 结语与展望
文章摘要: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简称《生物安全法》)并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生物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生物安全领域的带有基础性、全局性的框架法,只规定基本的原则和要求。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安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防范生物恐怖及生物武器威胁是《生物安全法》所涉及的8个方面生物安全风险中的3个主要内容,而合成生物学又与这3个方面紧密相关。合成生物学作为近几年全球的研究热点和颠覆性的前沿生物技术,可以应用于人工合成病毒或细菌,存在制造生物恐怖和生物武器的风险及威胁,其监管也备受关注。本文首先阐述了《生物安全法》的实施对生物技术安全发展的意义,然后介绍了合成生物学的定义和发展现状,并分析了合成生物学面临的生态安全、生物防御和生物伦理三大风险,综述了合成生物学在各国的监管现状,指出《生物安全法》的出台为我国合成生物学的管理制定了框架,最后,提出在法律层面和技术层面如何更好地加强合成生物学风险的预防及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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